玉帛律师担任山东金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案辩护

日期:2017-12-05 16:37    |    浏览量:679

2017年11月30日,潍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单位山东金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被告人韩海行等3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我所合伙人韩明律师、滕晓雁律师接受委托,担任两被告人辩护人。


该案是近期受到高度关注的、特别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韩明律师、滕晓雁律师接受委托之后,查阅并详细研究了上百本的案卷材料,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对开庭审理做了大量充分的准备工作。开庭审理过程中,韩明律师、滕晓雁律师在发问、质证和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中尽职履行了辩护人职责,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圆满完成辩护任务。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法律赋予律师的职责。山东玉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必将不辱使命,履行职责,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都能得到维护。